
- 主办方
- 学校奖学金
- 关联院校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省份
- 黑龙江省
- 申请学历
- 待补充
- 入学时间
- 待补充
- 截止时间
- 暂未提供
资助内容
资助范围待补充,请查看主办方官方说明。
- 生活补助
- 待补充
- 发放周期
- 待补充
申请条件
- 学历要求
- 待补充
- GPA 要求
- 待补充
- 汉语要求
- 待补充
- 英语要求
- 待补充
- 专业限制
- 待补充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待补充,请以官方申请说明为准。
奖学金介绍
**一、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 **10月15日-12月31日** 。 **二、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学习成绩优良;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注意:**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需未获得其它任何奖学金资助。 **三、奖学金内容和全额奖学金标准** 1.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2.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800元/人/年; 3. 奖学金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3000元 博士研究生:3500元 **补充说明:** 1. 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所超出费用由本人自理。 2.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对休学、退学或结业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下个月起停发。学校规定的假期内奖学金生活费照发;奖学金生假期内因离校休假而未能按时领取奖学金生活费,返校后可以补发。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或者旷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3. 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是指由中国教育部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由奖学金生所在学校持有关费用收据并按照事先规定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理赔。 **四、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 序号 | 学生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汉语补习年限 | 奖学金期限 | | --- | --- | --- | --- | --- | | 1 | 硕士研究生 | 2学年 | 1学年 | 2-3学年 | | 2 | 博士研究生 | 4学年 | 1学年 | 4-5学年 | **五、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及缴纳材料评审费 1. 申请人须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申请基本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a)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 [http://studyinchina.csc.edu.cn/](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选择B类 哈尔滨工业大学受理机构代码:10213)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申请硕士、博士的学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下载地址:http://www.studyathit.cn/en/academic/program/view?id=17) 5. 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 有效护照复印件(有效期至少一年)。 7.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下载地址: [http://www.studyathit.cn/en/academic/program/view?id=17](http://www.studyathit.cn/en/academic/program/view?id=17) ) 8. 材料评审费:60美元或400元人民币 汇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银行地址: 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18号 账户名:哈尔滨工业大学 账号: 3500040109008900513 银行代码: ICBKCNBJHLJ **注意:**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同时附上材料评审费的汇款收据,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及材料评审费均不退还。 **六、专业的选择** 申请者请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studyathit.cn/en/academic/program/view?id=17查询详情。 **七、授课语言** 博士项目的授课语言为汉语或英语,硕士项目的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除管理类、材料类、土木类、机械类、电类、化工生命类课程可英文授课。无汉语基础的奖学金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前,一般要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在获得HSK4级证书后进入专业学习;申请英文授课的奖学金生要求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 **八、录取及通知**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由评审后决定是否录取,并有权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专业和年限进行适当的调整。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2. 哈尔滨工业大学鼓励申请人提前自行联系院系和导师,如申请人已获得院系或导师邀请信,请附在申请材料中。 3. 凡被录取的申请人,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报中国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教育部备案。 4.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已经其本人签字同意的《录取通知书》上明确的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等信息,不接受申请转学、转学院、转专业或更换导师。 5. 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学生本人或学生所在的相关部门,由其将上述文件转交学生本人。 6. 已获奖学金的申请人如在 **9月30日** 前不能到校报到注册,将被视为放弃奖学金资格。 **九、** **联系方式** 邵微(蒙古、日本):Tel: +86-451-86412647 E-mail: [shaowei@hit.edu.cn](mailto:shaowei@hit.edu.cn) 赵琳(亚洲、欧洲):Tel: +86-451-86402455 E-mail: StudyatHIT@hit.edu.cn 李京(大洋洲、非洲、美洲):Tel: +86-451-86402455 E-mail: lijing216@hit.edu.cn 朴月金(韩国):Tel: +86-451-86412647 E-mail: piaoyuejin@hit.edu.cn 刘威(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Tel: +86-451-86402455 E-mail: [anatolii@hit.edu.cn](mailto:anatolii@hit.edu.cn) 网 址:http://www.StudyatHIT.hit.edu.cn 地 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司令街1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请在来函信封上标注“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 邮 编:150001 本简章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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