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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

福州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主办方
学校奖学金
关联院校
福州大学
省份
福建省
申请学历
待补充
入学时间
待补充
截止时间
暂未提供

资助内容

资助范围待补充,请查看主办方官方说明。

生活补助
待补充
发放周期
待补充

申请条件

学历要求
待补充
GPA 要求
待补充
汉语要求
待补充
英语要求
待补充
专业限制
待补充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待补充,请以官方申请说明为准。

奖学金介绍

为鼓励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激发在校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刻苦专研,进一步扩大我校外国留学生的招生规模,提升海外教育培养质量,特设立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FUZHOU UNIVERSITY SCHOLARSHIP,FZS)。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系学校面向就读于福州大学的外国留学生提供的专项经费,以人民币计算,可用于注册费、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生活补贴等费用。具体如下: **一. 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一)来华留学综合奖:主要招收符合国家统一入学条件且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以及奖励已在校就读且综合表现优秀的外国留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进修生等。资助期限为1年。资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各学习类别最长修业年限。 (二)短期进修生奖:主要招收根据校际协议或相关交流协议来校学习进修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外国留学生。此类学生仅限与福州大学签订校际交流协议的外方大学在籍学生方可申请。 (三)奖学金标准: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项目类别和申请学历层次设定。 1.来华留学综合奖 (1)博士生每人每年50000元人民币(含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 (2)硕士生每人每年40000元人民币(含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3)本科生每人每年30000元人民币(含每月800元生活补贴) 2.短期进修生奖(6个月以内) 学生自理学费、住宿费与保险,学校按月提供生活补贴。普通进修生参照硕士生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高级进修生参照博士生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人民币。 普通进修生指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位或大学二年级以上在读的外国非学历留学生;高级进修生指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硕士二年级以上在读的外国非学历留学生。 **二. 开放专业** 所有专业均可申请。原则上所申请专业应与前置学位保持,一般不接受跨专业申请。申请本科、硕士、博士专业,应具有汉语水平考试证书5级(HSK),获得HSK6级以上证书者优先。语言进修生无需汉语基础或证书。全英文授课专业不受汉语水平证书限制,但应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汉语及中国文化类课程。 **三. 申请人资格** 1. 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外国留学生认定资格,热爱中国,身体健康; (2)愿意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福州大学的校纪、校规; (3)学历生每学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9个月; (4)基础学业表现良好,具有较强专业潜力; (5)在中外艺术、体育、文化交流以及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表彰或者科研成果突出,获得学术界认可者优先; (6)获得福建省相关厅局推荐以及国外友好省州、国际友好组织推荐者优先。 2. 学历与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生的,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须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的,须具有硕士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4)申请攻读普通进修生或高级进修生的,应符合相应学位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或终止福州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资助: (1)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福州大学校纪、校规受到刑事拘留、治安处罚或行政处分者; (2)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 (3)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不及格课程者; (4)导师认定未达到学习目标或未完成科研任务,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予以认定情况属实者; (5)有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表彰精神的行为或活动者。 申请人可同时申报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福建省政府奖学金和福州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但不得重复累加享受各类奖学金待遇。如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奖学金和福州大学奖学金申请资格自动取消,不再享受奖学金待遇。 **四. 申请日期** 每年3月1日至5月15日 **五. 申请途径** 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发至邮箱:faoadmission@fzu.edu.cn,并将相关纸质材料寄送至我校。 敬请关注网站: [http://oce.fzu.edu.cn/html/gjxs/zsxx/1.html](http://oce.fzu.edu.cn/html/gjxs/zsxx/1.html) **六. 申请所需材料** (1)福州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与成绩单。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预毕业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在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需提供盖有骑缝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4)攻读学位或申请研修者应提供学习计划(不少于400字)或研修计划(不少于800字); (5)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的推荐信; (6)年龄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需提供在华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7)汉语水平证书。 **七. 受理部门** 福州大学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八.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林老师,赵老师 电话:0086-591-22865027 0086-591-22865239 传真:0591-22865232 邮箱:faoadmission@fzu.edu.cn 邮编:3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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