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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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简称重庆师大),位于直辖市重庆,是重庆市属综合性师范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新文科项目,是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牵头单位。拥有学士、硕士授予权及推免资格。

资助范围待补充,请查看主办方官方说明。
材料清单待补充,请以官方申请说明为准。
为响应习近平主席“一带一路建设”大战略,进一步扩大我校来华留学生招生规模,同时激励我校在校学习的来华留学生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特制定本实施办法。重庆师范大学为申请在我校学习一年及以上来华留学人员(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语言进修生)设立“重庆师范大学丝路奖学金”。“重庆师范大学丝路奖学金”按照学生类别分为一等、二等两个奖项。 第一条 奖学金类别、名额及奖励金额 校长奖学金一等:20名,免全额学费。其中学历生14名,占70%;语言生6名,占30%。申请国别为: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泰国、俄罗斯、菲律宾、匈牙利等一带一路国家。 校长奖学金二等:30名,免50%学费。其中学历生21名,占70%;语言生9名,占30%。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泰国、俄罗斯、菲律宾、匈牙利等一带一路国家。 备注:学费为我校留学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学费标准,不包含住宿费、生活费、书本费及其它费用。 第二条 奖学金申请条件 1. 非中国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到我校全日制学习一年及以上时间; 3. 对华友好,承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4. 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 攻读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的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 6. 重庆师范大学在校留学生上课出勤率需达到95%以上,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无任何违法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 7. 已获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的人员享受奖学金资助期间不能再申请重庆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 第三条 奖学金申请所需材料 1. 《重庆师范大学丝路奖学金申请表》;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如申请人为重庆师范大学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成绩单;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重庆师范大学在校学生需提交年度学习总结及下一年度的学习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 两封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国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重庆师范大学在校留学生需提供留学生管理部门或任课教师的推荐信; 6. 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它作品); 7.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重庆师范大学在校留学生不需提供); 8. 护照复印件; 9. 无犯罪记录证明; 10.银行存款证明(金额不少于25000元人民币的当地货币存款证明)。 第四条 奖学金申请、评审及授予时间 奖学金申请时间:4月10日—5月10日 奖学金评审时间:5月11日--5月20日 奖学金公示与授予时间:5月21日-30日 第五条:联系方式 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胥迟英、董青 电话:+86-23-65317936 传真:+86-23-65362300 电邮:cqnuws@foxmail.com 网址: [http://international.cqnu.edu.cn/](http://international.cqnu.edu.cn/) 地址: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 重庆师范大学 行政楼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29办公室 邮编:401331 第六条 本办法从2018年3月起试行,其解释权属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重庆师范大学 2018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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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简称重庆师大),位于直辖市重庆,是重庆市属综合性师范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新文科项目,是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牵头单位。拥有学士、硕士授予权及推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