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
山东省 · 青岛市
青岛大学(简称青大)坐落于山东青岛,是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的全日制综合大学。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重点建设高校,为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9年。

资助范围待补充,请查看主办方官方说明。
材料清单待补充,请以官方申请说明为准。
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是为促进我校外国留学生教育发展,吸引优秀外国留学生来我校就学,提高我校国际影响力而设立的政府奖学金。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 **一、奖学金资助内容** 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校内基本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和留学生来华综合保险。 **二、申请专业及条件** 1、申请人须为外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至40周岁之间。 2、2018年9月拟入学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学习成绩优异,表现良好,符合青岛大学硕博留学生入学标准要求。 4、学业成绩优秀且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5、青岛大学所有硕士、博士专业均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 1、《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2、青岛大学学历留学生申请表 3、个人简历 4、护照复印件 5、学历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录取后须补交学历证明文件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6、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扫描件或公证件 7、已就业者提交工作证明 8、HSK5级成绩(中文授课专业) 9、英语水平证明(英文授课专业) 10、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学者的推荐信。 11、个人申请陈述(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需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12、相关获奖证书等; 13、申请费400元人民币。(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请发email索取账号,也可以直接到办公室支付现金。) **四、评审** 在校时间1年或以上的学生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年度评审主要从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和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下一学年是否继续享受奖学金的标准。学生须于每年3月注册时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评审表参加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年度评审或年度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五、材料提交方式(三选一)** 1、将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邮件至:wangfang@qdu.edu.cn 2、邮寄至青岛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266071 3、直接到青岛大学留学生办公室提交。 来校路线: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青岛大学主校区西院敏行楼,正门进入后左转,国际交流中心向北100米)。 **六、申请和公布时间** 奖学金申请者须于每年3月15日至5月20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评审结果一般在申请材料确认有效后45个工作日内发布。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发给申请人《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奖学金获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以便申请人申请来华签证。签证申请有关信息请咨询当地中国使领馆。 **七、其他** 奖学金获得者每年度需为学校提供不少于120小时的志愿服务,帮助学校招生咨询、学业辅导、活动组织和生活服务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66071 电话:(86) 532-85953863 邮箱: [wangfang@qdu.edu.cn](mailto:wangfang@qdu.edu.cn) **校长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校长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学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 2、住宿费由学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 3、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博士研究生为2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为1500元人民币/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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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简称青大)坐落于山东青岛,是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的全日制综合大学。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重点建设高校,为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9年。